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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股東常會召集案

主旨:公告召開民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

依據:公司法第一七0條及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壹、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13 (星期三)上午九時

貳、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三段196號R2樓(世界經貿中心會議室)

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
(二)九十五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訂定 「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公司章程案
(三)修訂「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

肆、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15~96/06/13

伍、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 普通股現金股利:總計新台幣 228,644,040 元。(每股配發4.80元)
(二) 普通股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 23,817,090 元。(每仟股配發50股)
(三) 員工現金紅利:總計新台幣 25,000,000 元。
(四) 員工股票紅利:總計新台幣 3,000,000 元。
普通股現金股利,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基準日辦理之。
普通股股票股利及員工股票紅利,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辦理之。
(五)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6年4月15日起至6月13日 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請於96年4月14日(星期六)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96年4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2-27175566)。
(六)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276-2號5樓)
(七)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此公告為之,不再另行郵寄開會通知書。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前受理提案權內容如下:
(一) 提案資格:於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 提案方式:
1. 以書面方式提出
2. 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三) 提案受理期間:
自96年4月4日至96年4月13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四) 受理處所名稱: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

(五) 受理處所地址: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276號5樓 電話:02-869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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