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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之召集案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2/04/0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92/06/12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276-2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召開事由:
1.報告事項:
(1)9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9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制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承認事項:
(1)承認91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91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討論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現金增資案。
(3)討論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事宜案。
(4)討論公開承銷股票徵提案。
(5)修訂公司章程案。
(6)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
(7)修訂「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8)修訂「關係人、集團企業及特定公司交易作業程序」。
(9)修訂「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
(10)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11)討論購買董、監事責任險。
4.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董事八席及監察人三席案。
5.其他事項:
(1)解除本屆(92.06.12當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2/04/14~92/06/12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
1.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及發行新股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1)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50,72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5,800,000元,合計金額為新台幣56,52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652,000股發行新股,每股面額10元。
(2)股票股利分配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由股東自行併湊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基準日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董監事酬勞:分配董監事酬勞金新台幣1,600,000元,全數以現金分配。
(4)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發行新股案經股東會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由董事會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
(6)本次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需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92年4月14日起至92年6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4月11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2-27175566)辦理過戶。
3.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
4.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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