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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4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主旨:94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二日精(財)字第940003號

    壹、本公司九十四年四月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二、五00、000股,每股面額一0元,總額計新台幣二五、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四月四日金管證一字第0九四0一0九七六五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

    1. 隱形眼鏡(軟片硬片)光學鏡片及其附屬用品之加工製造買賣。
    2. 電腦軟硬體系統工程、週邊器材零組件買賣暨軟硬體裝備器材之買賣。
    3. 有關前各項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4. 代理前各項有關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等業務。
    5.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6. JZ99060驗光配鏡服務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276-2號4、5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五億貳仟貳佰捌拾陸萬元正,已發行股份新台幣363,280,000元,分為36,32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公司章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八月十四日,第十六次修訂於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 本次增資發行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42.2元溢價發行,擬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其中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375,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擬授權董事長核定之;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250,000股向外公開發行;其餘75%,1,875,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51.6130股。
    2.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若有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 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8,280,000元整,分為38,828,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購置生產設備。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二)、主辦承銷商: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司以九十四年五月三日為現金增資認股權利基準日,依法自同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五月三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時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4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2-27175566)辦理過戶。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九十四年五月六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請自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資料。

    (十六)、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薛明玲、黎昌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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