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公司治理

風險治理與管理組織架構

精華光學為實踐企業永續發展,管控營運過程中應考量之風險,並落實公司治理,以維護股東權益、保障利害關係人權利,並達成經營策略與目標,特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相關條文制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董事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其職責角色如下

  1. 核定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
  2. 確保營運策略方向與風險管理政策一致
  3. 確保已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與風險管理文化
  4. 監督並確保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
  5. 分配與指導充足且適當之資源,使風險管理有效運作

審計委員會:進行風險管理相關運作機制之監督,其職責角色如下

  1.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2. 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3.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4.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5. 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每年向董事會報告
  6. 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

風險管理小組: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各單位最高主管擔任風險管理成員,其職責角色如下

  1. 擬訂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
  2. 擬訂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並建立質化與量化之量測標準
  3. 分析與辨識公司風險來源與類別,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
  4. 每年彙總並提報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
  5. 協助與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活動之執行
  6. 協調風險管理運作之跨部門互動與溝通
  7. 執行審計委員會之風險管理決策
  8. 規劃風險管理相關訓練,提升整體風險意識與文化

各營運單位:職責角色如下

  1. 負責所屬單位之風險辨識、分析、評量與回應,並於必要時建立相關危機管理機制
  2. 定期提報風險管理資訊予風險管理小組
  3. 確保所屬單位風險管理及相關控制程序有效執行,以符合風險管理政策

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單位,依據本政策與程序及風險評估,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就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及稽核結果提報董事會

風險管理運作與執行情形

精華光學風險管理流程包括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風險因應以及監督與審查機制。風險管理小組擬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於112年11月1日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及董事會通過,並依重大性原則及公司策略目標,進行營運相關之策略風險、營運風險、財務風險、資訊風險及法遵風險辨識。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企業及作業層級風險辨識,並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112年11月設立風險管理小組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風險管理小組擬自113年起,彙總各單位所提供之風險資訊,出具風險管理相關報告。